2022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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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2022-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92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1年11月29日,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700万元认购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聚力”)新增注册资本7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新聚力18.92%的股权。同日,公司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对外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增资协议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决定终止与新聚力的增资交易并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

二、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的原因说明

增资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实施,但增资交易仍未能实现交割,各方经慎重考虑和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增资交易。

自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增资协议及各方为完成增资交易所签署的其他一系列法律文件,各方不再履行增资协议及其他与增资交易相关一系列法律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公司已于2022年9月28日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共同签署《〈关于无锡新聚力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解除协议》,自解除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各方于2021年11月29日签署的《增资协议》即终止,对各方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增资协议及各方为完成增资交易所签署的其他一系列法律文件,各方不再履行增资协议及其他与增资交易相关一系列法律文件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二)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自争议或纠纷发生之日起三十(30)日内协商不成或未能协商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向本协议签署地有权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四、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与新聚力的增资交易,并与新聚力及其全体股东签署《解除协议》不会影响公司既定战略规划,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和调整,不会对公司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94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董事崔子锋、蔡建华、周维、包文中、周勇、周海涛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沈生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署增资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 2022-095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9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远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回购实施结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监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 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2-093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为:公司拟用2,5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3.8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8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3.74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2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4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回购实施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789,60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同时,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2022-062、2022-071、2022-075、2022-086)。

(三)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3.8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3.74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为2022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四)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789,60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0.00元/股,最低价为7.4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32,270,250.2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五)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

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4月2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本次回购股份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及理由如下:

2021年12月1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2022年4月22日,公司董事长沈生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执行董事增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2022年3月9日,公司对外披露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2022年5月9日和2022年5月16日,公司董事崔子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董监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增/减持主体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份变动表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3,789,600股暂时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