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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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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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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南通数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上述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162,264.6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662.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677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9月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预计部分资金在短期内将暂时闲置,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 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产品发行机构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确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事项已于2021年8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已于2021年8月19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均按照协议如期归还。报告期内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未到期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234.6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7月将上述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2,268.59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6月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30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

公司委托中信证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

(二)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购买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2年8月18日,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均已赎回,并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的投资周期较长,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类产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根据投资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现金管理方式

1、投资品类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产品发行机构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确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及投资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财务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具体实施事宜。

3、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定期与商业银行沟通比价,根据各商业银行的产品价格及其他服务,报财务总监批准并按公司“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会签审批流程后,适时选择、调整合作银行和产品;

3、公司内审人员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是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六、审议程序

(一)2022年8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8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相应审批程序。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31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结构性存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资金来源。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在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低、安全性高和流动性好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购买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仍存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结构性存款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的产品。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和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进行。通过对部分自有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运行及项目建设等各种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