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觀塘公司內違例私聚 負責人被捕 3名朋友將被罰款及檢控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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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警區雜項調查隊展開代號「勇爵(BRAVEDUKE)」防疫行動,昨(4 日)晚約9時半巡查區內多處,並發現偉業街169號某工廈一間公司內有多人聚會,該公司的姓關(62歲)男負責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被捕,正被扣查;其同場的3名男性友人(54至60歲),亦涉違反第599G章,人員將會向他們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並申請傳票作出檢控。

涉案負責人被捕帶署。(警方提供)

警方指,該名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明知而容許該聚集進行」的62姓關男負責人今日(5日)凌晨已被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提醒,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訂明,禁止在任何私人處所進行超過兩個住戶的聚集,任何人參與、組織或容許該受禁多戶聚集進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警方指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漸趨嚴峻,警方將繼續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