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委員會建議60歲或以上打第四針 未接種者康復後一個月可打針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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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波疫情的死亡個案以長者為主,亦有過百萬市民染疫,衞生防護中心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昨日(6日)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進行網上會議,討論本港接種疫苗安排,因應第五波死亡個案,建議60歲或以上人士打在接種第三針最少三個月後,可接種第四針作加強劑,康復者亦適用。至於染疫前未曾接種疫苗者,康復後可打第一針時間亦由之前建議的三個月,縮短至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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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聯合科學委員會與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更新接種疫苗建議,包括60歲或以上人士在接種第三針最少三個月後,可打第四針;染疫康復者可打第一針時間與長老院舍院友一樣,由早前建議的三個月縮短至一個月。

專家認為免疫力弱兒童及青少年接種首兩劑復必泰疫苗的間距為21天,同時不反對康復者因個人理由,例如到海外升學或為符合到海外旅遊的規定,而提前於康復後不少於28日接種下一劑疫苗。專家亦同意,對於不確定曾否感染人士,應按沒有感染人士一樣接種新冠疫苗;而曾感染人士亦可安全接種新冠疫苗,接種前無須事先進行新冠病毒篩查。

委員會與專家顧問團亦不反對在知情同意下,為方便行政安排和提高接種率,作出彈性處理,於同一到訪期間為相關人士接種新冠疫苗和季節性流感疫苗或其他兒童免疫疫苗,同一原則亦適用於院舍等類似場所。

委員會亦稱知悉新疫苗的發展,包括針對Omicron的疫苗和蛋白質亞單元疫苗,現階段會密切留意發展。

對於在香港以外地方曾接種本地未有提供的疫苗人士,如該疫苗已列入「就指明用途認可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列表」和世界衞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內,建議他們按需要於接種上一劑疫苗最少四星期後,以相同平台或任何本地現有合適的疫苗完成接種。對於曾接種未有列入上述清單內疫苗人士,不論他們是否完成接種,專家建議應根據香港現有的疫苗計劃重新接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