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檢測|15幢公屋及居屋上榜 涉華富邨、天平邨、太和邨等

撰文: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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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25日)強制檢測公告,納入15幢大廈,要求任何身處大廈內超過兩小時的人士,必須接受核酸檢測。今日納入公告的大廈數量,為由3月22日恢復發出強制檢測公告以來,由每日10幢,增至今日首次15幢。
新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全部均為公屋及居屋大廈,包括華富邨華昌樓、天平邨天祥樓、小西灣邨瑞隆樓、元州邨元禧樓等。

(香港01製圖)

因應多宗陽性檢測個案,有15個指明地方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主要出於新界區,其中青衣區有兩幢,包括青衣邨宜偉樓及長安邨安濤樓,元朗區亦有兩幢,包括朗屏邨玉屏樓及屏欣苑屏彥閣,天水圍天澤邨澤星樓亦被納入檢測公告。港島區亦有兩幢大廈上榜,包括薄扶林華富邨華昌樓及柴灣小西灣邨瑞隆樓。

政府表示,明日將於薄扶林華富(二)邨商場平台增設流動採樣站。

政府提醒市民必須嚴格遵守強制檢測要求,有關人士若在3月12日至3月25日曾到訪公告列明大廈兩小時或以上,須在3月26或27日接受核酸檢測,不能使用快速抗原測試,即使是已經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的人士,亦必須檢測。不過,約3個月內曾經檢測呈陽性結果的人士就無需接受強制檢測。

▼各區向公眾提供服務的流動採樣站 (截至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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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表示,受檢人士須保存載有檢測結果的電話短訊通知及有關醫生證明書(如適用),並在執法人員要求提供有關該人士進行指明檢測的資料時,提供相關電話短訊及醫生證明書供其查核。

政府稱會繼續全力追蹤曾到過有關地方並可能受感染人士,並嚴肅跟進相關人士有否遵從檢測公告。任何相關人士如未有遵從檢測公告即屬犯罪,可處定額罰款10,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該人士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違法,並可處第四級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3月25日 大埔廣福邨四大廈圍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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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黃大仙東頭邨祥東樓圍封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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