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幼稚園後年起須按1:11師生比 聘持幼教證書資格教師增資歷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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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自2017/18學年起實施免費幼稚園計劃,並規定整體師生比例的要求須由1:15提升至1:11,但同時設過渡安排,讓幼稚園繼續聘任未持有幼兒教育證書的教師。教育局今日(30日)向全港幼稚園發通告,指相關安排將於2022/23學年終止,該學年起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必須按師生比例1:11的規定,聘用足夠持有幼教證書資格或以上學歷的教師。
有幼稚園校長估計,業界目前只餘少量教師未持有上述資格,相信在兩年內大多修畢相關證書課程,而新聘教師絕大部分已符合資格,因此問題不大。

教育局規定於2022/23學年起,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必須按師生比例1:11的規定,聘用足夠持有幼教證書資格或以上學歷的教師。(資料圖片)

教育局的通告內容指,原則上幼稚園須按1:11的比例聘請足夠持有幼兒教育證書或以上學歷的教師,但然而在免費幼稚園政策推行初期,當局給予幼稚園彈性,讓其聘請有經驗的在職合格幼稚園教師、持有非幼兒教育學位的教師,或為校內營造豐富語言環境而聘請的教師等,並在2019/20學年檢視情況。

教育局聽取教育團體、幼稚園協會、辦學團體、校長、教師的意見後,決定由2022/2學年開始,參加計劃的幼稚園必須按師生比例1:11的規定,聘用足夠持有幼兒教育證書資格或以上學歷的教師。

若在1:15與1:11之間的教師只持有非幼兒教育學位,他們必須在入職的2年內成功報讀認可的幼兒教育課程,並在入讀後3年內成功取得相關學歷,否則不獲計算在1:11的師生比例之內。學校如有特殊情況,可與教育局商討。

教協理事、幼稚園校長梁秀婷認為,於免費幼稚園推行初期已有相關規定,因此當局的決定是有跡可尋。她認為,相關規定有助提升幼師資歷,對業界來說有好處。

梁秀婷續指,當年推行過渡安排主要是協助具有豐富經驗、而未持有證書的教師,她估計目前只餘少量教師未持有上述資格,相信在兩年內大多修畢相關證書課程;而新聘教師絕大部分已符合資格,因此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