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黑暴平亂有賴國安法 23條防範未然:非針對一般市民所為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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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今年展開《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目前《港區國安法》只涵蓋了《基本法》23條的2個罪類,仍有5個罪類未涵蓋,23條立法除了是憲制責任外,也是為防範曾經發生、或未來可能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問題。

鄧炳強接受港台節目《國安法事件簿》訪問,提到《港區國安法》開宗明義表明會尊重人權,將相關國際公約的承諾寫入法例,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例如有國家級特務進行滲透工作等,才會交由國家處理案件。他指出,過去警方拘捕約150人中,全部行為並非一般市民會參與,大家可以對《港區國安法》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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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是顏色革命 無國安法難以應對

鄧炳強指,社會很清楚2019年的「黑暴」是一場顏色革命,試圖顛覆香港政府、甚或國家政權,當時政府未能就23條進行立法,即使殖民地政府亦無法應對這些情況,因此中央訂立《港區國安法》。他說《港區國安法》只涵蓋23條的2類罪行,仍有5類罪行未立法,有需要進行23條立法,以防範曾經發生、或未來可能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問題。

鄧炳強說,《港區國安法》案件基本上完全由香港處理,但第55條提到,在涉及外國勢力或外部勢力的複雜情況下,中央可處理案件,例如受到外國勢力威脅,港府處理有困難,包括有國家級特務行滲透活動等。特區政府未能有效處理的情況,例如有國安機構高級人士犯罪,以及出現重大現實威脅,例如發生戰爭等。

國安法至今拘150人:非一般市民所為

被問到如何釋除市民對《港區國安法》的憂慮,鄧炳強指訂立《國安法》後,社會平靜了很多,經濟發展回復正常,甚至更好,商界認為可在更安穩的情況下經商,形容《國安法》是定海神針。

他說,國安法實施以來,警方拘捕了約150人,檢控了百多人:「係呢啲案件入面,全部都唔係一般市民會做嘅野,涉及到分裂國家,或者與外國人勾結,影響國家安全,大家可以好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