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倡立法管假新聞 強調非針對專業媒體:惟不包括《蘋果》

撰文:吳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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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於今年4月、5月及7月委託「香港民意調查中心」進行民調,稱逾半受訪者支持立法處理「發放假訊息假新聞」及「散播仇恨」。該黨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和陳恒鑌建議政府制定《網上虛假資訊法》,同時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明確將煽動對公職人員及其家屬的憎恨、敵意或藐視等行為,列為違法行為。
葛珮帆強調《網上虛假資訊法》只針對個人和違反國安言論,並非針對新聞媒體,強調相信新聞媒體的專業。陳恒鑌被問到專業媒體是否包括《蘋果日報》時,稱蘋果違反《國安法》,指不要將專業媒體同《蘋果日報》並論。

《資訊法》符合三準則 規管須涉國安

「香港民意調查中心」於4月12至18日、5月18至26日及7月15至21日,分別透過電話隨機抽樣訪問逾千人。三次調查中,有57.6%至63.5%受訪者稱贊成立法處理「發放假訊息假新聞」;30.6%至33.8%人不贊成。另外,52.8%至55%受訪者贊成立法處理「散播仇恨」,35.1%至37.3%人則不贊成。

民建聯建議制定《網上虛假資訊法》,強調法例須符合三大準則,包括符合《香港人權法》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規定,即法例對權利的限制須基於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公共衞生或風化,同時必須只限於規管影響國安或公共利益的錯誤事實陳述,並須設立上訴機制,以提供保障。

該黨又建議修訂《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明確將煽動對公職人員及其家屬的憎恨、敵意或藐視等行為,列為違法行為。並建議進一步推廣資訊素養教育及宣傳、資助科研團隊研發並推出辨識虛假資訊的應用程式,並參考歐盟《虛假資訊實務守則》,為本港社交媒體制定專門業務守則。

《國安法》實施後「激進思想冇收斂」

葛珮帆指假資訊無日無之,不少青年受「爆眼女」、「新屋嶺性侵」、「太子站打死人」等資訊影響及煽動,「因而參與暴動」,又指《國安法》雖已實施,但「激進思想冇收斂」,煽動暴力和仇恨的假資訊仍然充斥網絡平台,例如有人稱普及檢測會將DNA「送中」,影響政府的抗疫工作。

葛珮帆表示,該黨將舉辦圓桌會議,邀請學者、專家等發表意見,從而制定更細緻的方案推動政府立法規管。她強調《網上虛假資訊法》只針對個人和違反國安言論,並非針對新聞媒體,強調相信新聞媒體的專業。被問到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反同志言論是否算是煽動仇恨,葛稱不評論其他議員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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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恒鑌:《蘋果》「被取締有好多原因」

陳恒鑌指,世界各地已制定法例,例如德國在2017年通過社交網絡強制法,倘社交平台收到假資訊和不實資訊的檢舉,須在24小時內刪除。新加坡前年訂立《防止網絡假信息與網絡操縱法》,如發現不實陳述和捏造訊息,可要求更正和刪除有關帳號,違者最高入獄10年。

被問到專業媒體是否包括《蘋果日報》,陳恒鑌稱:「專業媒體唔包括蘋果日報,蘋果日報亦都唔係專業媒體,否則佢係唔會被取締,被取締有好多原因,包括過去製作假新聞、包括違反《國安法》相關工作,唔好將專業媒體同《蘋果日報》並論,呢個要劃分,否則對於好多專業媒體不敬,例如《東方日報》,佢哋就係專業,呢啲就係專業。」

《蘋果日報》於今年6月因被凍結部分資產,董事會最終決定停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