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多聲道|特首「大紫荊勳章」應由港人頒發

撰文:01多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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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政治領導者,都是以施政取得成果,來展示自身領導能力以及政府團隊的執政能力。一個良治的政府必須是能提升人民的生活水準,給市民一個良好的治安環境,讓大眾享有便捷的公共交通,提供居民負擔得起的醫療服務、買得起的住房需求、良好的就業機會,以及社會有流動性供年輕人通過努力來實現理想。

因此,特首李家超及港府團隊在施政方面必須以提升港人生活素質,改善港人居住環境,為港人創造更多工作機會,讓年輕一代對未來充滿希望,社會上「老有所依、壯有事做、幼有所養」等等措施來獲得港人的肯定和支持。至於其他什麼勳章、星章、嘉獎對特首來說,都是次要的。

7月27日,香港政府公佈今年的授勳名單,特首李家超也在名單之列,而且是獲頒最高一級的「大紫荊勳章」。消息一出,引起各界熱議,媒體報導時說: 「誰來頒發大紫荊勳章給李家超」;一些媒體也調侃說:「總不能自己頒給自己吧!」。這可說是「一語雙關」,「幽」了港府一默。

政府授勳不能「自肥」官員,特別是擔任政治職位者。否則,必將降低這一表彰的意義。特別是當政者、為官者要避嫌,豈能在體制內之便與社會賢達、熱心服務社區者等有功人士爭勳章?

表彰有功人士對社稷、社區的貢獻,歷屆政府都有之,目的就是對一些有志之士、長期為社會所作的貢獻與付出的服務者給予表揚與肯定。除了讓好人好事來激勵更多人參與社會服務、為公益獻愛心,也讓這些「人物和事蹟」得以頌揚、傳承下去。

公職人員服務社會是「天職」

香港授勳及嘉獎制度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1997年創立,目的是頒授予社會各界人士,以表揚他們為香港作出傑出的貢獻,或其在所屬範疇出類拔萃的成就。勳章及獎狀類別設有多種,如大紫荊勳章、紫荊星章、榮譽勳章、英勇勳章、卓越獎章等等級別。授勳名單一般於每年7月1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刊登《憲報》。

授勳這一點,與新加坡類同。新加坡政府每年8月國慶時也會對社會上有功人士給予不同程度的褒揚。但從沒有在職政治職務擔當者、現任國會議員獲得政府授勳、表彰。因為,從政者服務國家、服務人民,是一種「天職」。

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5月8日舉行。李家超高票當選第六任行政長官人選,並於7月1日正式就任。因此,李家超獲頒大紫荊勳章,不該在此時。授勳名單雖是在前特首林鄭主政下獲提名的,但卻是在李家超出任特首後才公佈的。他既已是現任特首,港府相關部門在名單公佈前應有機會並知會特首辦公室。所以,他應該自我刪除名字來起表率作用。

特首名字在授勳行列的現象,說明特首或特首辦對港人的觀感少了應有的敏感性。這如同林鄭在修例一樣,面對百萬港人上街遊行,她還堅持按原定計劃推進修例。「自我」授勳與修例兩者性質雖有不同,但都是「欠缺政治敏感度」的體現,給外界的觀感不是那麼正能量的形象。媒體上寫著「誰來頒發大紫荊勳章給特首」? 多少能說明這一點。

特首的勳章要以五年任期來決定

2020年,大陸中央政府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人大常委會也完善香港新選舉制度,香港已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目前正處在「由治及興」的關鍵時期。7月1日,特首李家超及港府新班子剛上任,各項施政措施還處於起步中。理應全力加強政策的宣導,深入解決香港社會長期以來的深層次矛盾,來提升港人各項福利,包括生活、居住、就業等環境等,讓政策惠及香港各階層。這才是特首及港府團隊的中心任務。現在港府公佈李家超獲授大紫荊勳章,實有不宜之處,也引發不必要的爭議。不利特首形象。

五年後,再來檢視港府的施政成果,如果港人的幸福感、滿意度得到改善或提升,相信這一政績比起現在頒發大紫荊勳章給李家超,更能獲得港人的支持、肯定、認可。李家超身為特首,必須以施政的政績來獲得「大紫荊勳章」,其「大紫荊勳章」的頒發者應該是港人,而非港府自身。

作者陳文坪是新加坡時事評論人,關注新加坡、馬來西亞、中港台等地的政治時事和經濟民生。文章僅屬作者意見,不代表香港01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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