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初體驗就撿屍!19歲乖乖男「極度自責」 誠意打動她獲原諒

▲▼南韓首爾梨泰院的同志夜店,陸續傳出新冠肺炎感染者(示意圖/取自Pixabay)

▲高姓男子夜店「撿屍」性侵得逞,事後被罪惡感折磨。(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高姓男子前年初次到夜店見識,還模仿別人「撿屍」性侵得逞,但他自幼家教嚴格,犯案後深感罪惡,不僅上吊輕生獲救,還為此罹患憂鬱症而中斷大學學業,受害女子被高男一再道歉的誠意打動,同意以50萬元和解,台北地院審理認為高男有情堪憫恕之處,依乘機性交罪減刑輕判1年8月徒刑、緩刑3年,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前年(2020年)8月1日凌晨,當時年僅19歲的高男和朋友到北市信義區一家夜店見識夜生活,邂逅本件受害女子,高男搭訕攀談發現對方喝醉了,高男萌生撿屍性侵的壞念頭,當天凌晨2時許見女方醉得意識模糊,把她帶到店外路邊就地性侵得逞。

高男完事後快閃,受害人渾身酒氣、所穿洋裝繫帶鬆脫而衣衫不整,在大馬路上蹣跚,她攔計程車要回家但說不清楚地址,把包包扔在車內就逕自離開,小黃運將連忙報案,警員趕來護送上身半裸的受害人就醫驗傷,調閱監視畫面查出高男涉嫌性侵。

▲桃園市賴姓男子遭指控替入監服刑友人照顧其還在念國中的外甥女,竟趁家中無人趁機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受害女子爛醉遭撿屍性侵後留在原地,幸虧警方獲報及時趕來救援。(示意圖/Pixabay)

高男到案全部認罪,受害人驗傷從內褲採到的男性DNA,也跟高男相符。檢方指女方就醫驗出體內有相當劑量的鎮靜藥物成分,懷疑高男下藥迷姦,起訴他涉犯以藥劑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法定刑為7年徒刑起跳。

法官查明受害女子就醫時抽血所驗體內酒精濃度,換算成呼氣酒精濃度約為每公升1.965毫克到2.065毫克,堪稱已經爛醉,但她體內的藥劑成分,卻是來自她平時因重度憂鬱症就醫所領取的藥物,無法證明是高男下藥所為。

法官除改依法定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乘機性交罪論處,並查出高男自幼家教嚴格,讀大學後在外租屋才有機會脫離家長管教,他到夜店體驗放飛自己,因年少氣盛加上受氛圍影響,無法自我克制而犯下本案,被起訴後羞慚難當、無法原諒自己,竟上吊輕生,幸好及時被家人發現救回。

法官指高男於審理期間始終深感罪惡、對犯行耿耿於懷,也因此罹患憂鬱症而中斷大學學業,他一再向受害女子表達歉意與賠償意願,受害人最終被高男誠意打動,答應以50萬元和解,高男已經付清。

法官認定高男努力彌補自己過錯、付出相當代價,已真誠悔悟,加上他讀國小、高中都參與過志工活動,本性不惡,本案犯行有情堪憫恕之處,因此減刑輕判1年8月徒刑,並宣告緩刑3年,以免入監害他的前途化為烏有,但須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建立正確法律觀念、記取教訓,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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