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廈置業(00278)公布,6月10日收悉聯交所發出函件,通知公司未能根據上市規則,規定維持足夠的業務運作及擁有相當價值的資產,不適合繼續上市。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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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廈置業指,除非公司對該決定作出覆核申請,否則股份將於下周三(22日)開始暫停買賣。

華置廈置業表示,現正審視該函件及與法律和財務顧問進行商討,並考慮昰否就決定之裁決,向上市委員會提交覆核要求以進行覆核。

華廈置業表示,聯交所認為,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的業務運作,不足以符合第13.24條規則的要求,不包括聯營公司,集團在過去5年維持非常低的業務運作,租金收入不足700萬元。

另外,聯營公司的業務運作並不符合公司業務之一部份。雖然公司在聯營公司以投資形式持有重大資產(聯營公司持有多項投資物業),但聯交所認為,公司持有聯營公司少數股權,對其資產及業務營運並無控制權。

資產方面,於2021年9月30日,公司資產為13.58億元,聯交所不認為公司持有足夠資產以支持其業務運作。

據公司網頁,公司所持有的物業包括新海怡廣場、八號商業廣場、中源中心、豐貿廣、青衣工業中心、德士古道工業中心、浩瀚台及赤柱村道5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