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零件》國巨取得奇力新逾1/3股份

【時報-台北電】國巨(2327)與奇力新於110年9月7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股份轉換方式取得奇力新100%股權,換股比率為每一股奇力新普通股換發0.2002股國巨增資發行新股,並於110年11月11日因考量股份轉換作業時程,擬依股份轉換契約調整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1年1月5日。本股份轉換案完成後,國巨將取得奇力新100%股權,已超過奇力新已發行股份總數1/3以上。

本次股份轉換基準日及增資發行新股權利證書上市日期為111年1月5日,國巨已依據公司法第369條之8第1項規定,以書面通知奇力新。(編輯:李慧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