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涉索賄逾128萬 公路局養路士疑以路證要挾遭起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林姓養路士,涉嫌自2016年起到去年止,以天然氣公司施作瓦斯管線埋設工程,需大量申請路證為由,要求天然氣公司將路證申請作業交給他代辦,每件則收取新台幣3500元以上的代辦費用,6年來共獲利128萬3000元。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今(23)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表示,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劉恆嘉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偵辦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中壢工務段林姓養路士,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已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也呼籲,公務人員應遵守法令規範,秉持職場倫理,切勿心存僥倖,將全力偵辦此類案件,維護官箴及政府清譽。

檢方表示,林姓養路士為中壢工務段所轄道路路證申請的窗口及審核者,本應恪盡其責,為國家用路品質把關,竟自2016年間起,見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因施作瓦斯管線埋設工程,需大量申請路證,林男竟要求天然氣公司將路證申請作業交給他辦理,每件則收取3500元以上的代辦費用。

林男已涉嫌違反行政程序法第32條第3款規定,就代理申請之案件自我審核,總計自2016至去年間,以相同方式不法獲利約128萬3000元,現金部分為120萬2500元,債權部分8萬500元等。

檢方表示,偵辦過程,會同市調查處人員透過搜索、數位鑑識等方式,逐一勾稽林男與欣桃天然氣公司職員的聯繫內容,取得他確實代理欣桃天然氣公司製作路證申請文件的重要事證,並訊問相關證人、核對欣桃天然氣公司轉帳傳票、公路申挖系統之資訊,進而得以確認林男不法行為的方式及所得金額。

檢方表示,歷經1年4個月偵查,依法起訴林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檢調人員也搜索查扣了林男自行繳回的犯罪所得118萬3500元。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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