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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山景邨清潔工疑35樓垃圾槽墮地面亡 承辦商沒確保僱員安全傳票罪成罰款2萬 (18:40)

去年1月,屯門山景邨一名夜更清潔工倒垃圾期間,懷疑從35樓垃圾槽直墮地面垃圾房,送院搶救後不治。涉事承辦商事後被控「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的傳票控罪,今(1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表示,涉事垃圾槽的人命傷亡風險非常高,考慮承辦商曾向業主立案法團建議修改垃圾槽的設計,判罰款2萬元。

被告為香港工商清潔服務有限公司,被控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6條,即沒有確保事主關厚基及另外3名清潔工的安全和健康。

裁判官施祖堯表示,倒垃圾工作看似簡單,但風險甚高,因為垃圾槽口案發時的面積約為42乘47厘米,不符合勞工處指引,容易讓人失重心跌入槽內。施官又指出,被告公司的監工僅在早更當值,沒有巡視夜更員工的工作,裁定被告公司沒有履行監督責任,亦沒有向僱員提供合理的安全措施和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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