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裁定爭議戰火狂燒!司法院參戰:劍青檢改「粗鄙聳動」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最高法院大法庭日前做成裁定,要檢察官負起被告累犯加重刑期的舉證責任,並發新聞稿稱「如檢察官聲請函調(前科、執行等資料),法院應予以駁回」;引發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不滿,痛批最高法院「無知」、「令人作噁」,並要司法院調查。司法院29日參戰,轟劍青檢改「粗鄙聳動」,提油救火,升溫院檢大戰。
司法院指出,部分檢察官團體針對本次最高法院大法庭裁定,率爾以「自私」、「無知」、「生雞蛋無、放雞屎有」、「傲慢」、「令人作噁」等粗鄙聳動用語指責,無助於理性討論,司法院深表遺憾與惋惜。寄望各界能夠回歸理性討論,一起謀求法制進步,攜手達成實現公平正義、維護人民權益的法律人使命。
至於劍青檢改表示,「如檢察官聲請函調(前科、執行等資料),法院應予以駁回」並非大法庭裁定內容,但最高法院的新聞稿卻寫出此論述,飭令全國法院通通駁回檢察官聲請,狂妄至極,「法院行政逾越界線,干預審判」,司法院應啟動行政調查懲處、個案評鑑或移付懲戒。
司法院則回應,依據「司法院及所屬機關新聞發布作業要點規定」,各所屬機關的新聞稿,經所屬機關首長或得授權之人審閱後,得對外發布,故其內容是否正確妥適,允宜由各所屬機關確認。簡言之,司法院交給最高法院自行認定,不會調查。
司法院指出,大法庭裁定代表終審法院各審判庭的多數意見,影響深遠,更是研究實務見解發展的重要資料。各界對於大法庭裁定如有任何意見或建議,都是促進法學進步的動力,司法院身為最高司法機關,表示尊重與歡迎。
本案源於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日前統一見解,被告是否構成累犯而加重其刑,應由檢方舉證。此裁定引來劍青檢改抗議,以「生雞蛋無、放雞屎有」、「令人作噁、毫無期待」、「指點江山,狂妄至極」形容最高院;最高院則回擊「未確知詳情、流於情緒」,並嗆新聞稿的內容是依據大法庭裁定意旨所為論述內容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