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控管中央機關總員額 108至112年精簡13633人、精簡率8.9%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行政院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今天送請立法院審議,中央控管並精簡人力,根據預算書顯示,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中央政府總員額運用狀況專案報告」指出,112年度中央機關的預算員額為14萬34人,108年至112年精簡1萬3633人,精簡率8.9%。
根據「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該法施行後,行政院人事主管機關或單位每4年應檢討分析中央政府總員額狀況,釐定合理精簡員額數,於總預算案中向立法院提出報告。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為行政院指定之員額管理專責機關。
這份專案報告指出,自108年以來,人事總處是在兼顧機關業務推動及政府總體資源分配角度,合理精實運用有限的人力資源,其推動之重要員額管理作為,包含檢討總員額法所定員額適用範圍及高限、授權教育部依員額管控機制合理配置專業人力、辦理員額評鑑與重點業務區塊實地訪視、鼓勵機關加速減列超額與事務性人力,及充實重點業務人力與協助機關適切依業務屬性配置員額等,以確實有效精簡機關未運用缺額及超額員額,並以員額重新分配概念,調整支應於各機關重大業務需要,增減相抵後,108年至112年仍精簡1萬3633人,精簡率8.9%。
108年至112年總員額法範圍預算員額主要減少原因,包括減列超額預算缺額、自行檢討減列非超額預算缺額;配合總員額法修正,衛福部及退輔會會所屬醫院預算員額不再適用該法;海委會及所屬機關軍職人員不適用總員額法;配合省級機關業務移撥金門縣政府,預算員額改以地方政府預算編列。
至於這5年之間部分機關預算員額增加主因則包括因應新設機關、單位或組織改制,增加必要人力,例如數位發展部成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改制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等組織改制;因應重大政策需要,增加必要人力,如司法改革、檢察、矯正、教育、毒品防制、運輸安全、邊境檢疫及查驗、食安、資安、海洋、勞動、社會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