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漢油尖旺四圍踩線爆地舖 遭埋伏警員拘捕 被控三宗罪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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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64歲姓鄭男子涉嫌兩宗連環爆竊案被警方鎖定,前日(22日)警方一次埋伏行動中發現目標人物,發現他騎單車在旺角、油麻地至尖沙咀一帶四處踩線尋找目標,最後於油麻地一間地舖企圖作案之際,跟蹤警員即現身,以涉嫌一項企圖爆竊及兩項爆竊拘將他拘捕,並落案起訴。

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主管督察鄭浩正表示,警方今年7月19日至22日接獲兩宗報案,指旺角區兩間地鋪懷疑遭爆竊,損失共約38,000元財物,包括現金及3部手提電話 。

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連同特遣隊人員接手調查案件,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人員7月22日進行埋伏行動,發現目標男子騎單車在旺角、油麻地至尖沙咀四處踩線尋找目標。接近清晨5時,疑人於油麻地官涌街一地鋪正進行爆竊。

埋伏警員即上前截查,在該名男子身上搜出一支破窗器、一個剪鉗、手套及一枝電筒,該店舖未有損失。人員遂拘捕該名64歲姓鄭男子﹐他涉嫌「企圖爆竊」。調查後發現他亦涉嫌與另外兩宗爆竊案有關,同時涉嫌「爆竊」被捕。行動中,警方檢獲一輛單車及一些懷疑被捕人犯案時身穿的衣物。

被捕男子已被控兩項「爆竊」罪及一項「企圖爆竊」罪,案件將於明日(7月25日)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重申,入屋犯法罪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因一時貪念,以身試法。警方同時呼籲,切勿將大量貴重財物存放於店舖內,同時應加強門閘的防盜裝置並啟動保安系統,以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