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哥放炮、潑糞騷擾立法院退休公務員 改判2年2月

2022/08/24 10:11
聯合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煙火哥」邱銘祥與藍姓女子因車禍結怨,3年來不斷傳播藍女染疫假訊息、逼車、放炮加潑糞,判易科罰金刑;藍女上訴,稱邱欺負女人,盼能重判,台北地院二審撤銷輕度刑,改判邱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訴。
 
一審時,法官對邱銘祥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強暴侮辱罪,強制罪論罪,3罪各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訂應執行刑有期徒刑10月,藍女不服就刑度上訴。
被煙火哥邱銘祥騷擾3年的藍姓女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藍女2019年7月在「梅花湖」遭邱銘祥的女友肇事撞傷,藍女索賠醫藥費並提告,從此引發邱瘋狂騷擾,邱日前再度涉案,現羈押中。
 
2021年才從立法院小主管退休的藍女日前出庭說,邱盜用她的圖像在社區的社群軟體群組陷害她,去年邱羈押獲釋,不斷騷擾她,亂寫檢舉信給她的長官;她說,邱被捕那一天,曾放話「還要再放炮1萬次」。
 
藍女哭著告訴法官,2020年1月25日邱到她家挑釁,騷擾她哥哥,踹了哥哥一腳,想叫哥哥下跪,之後,邱將事跡放在網路上,她的哥哥本來就癌症末期,2個月後抑鬱而終,邱為一件小車禍逼她家破人亡,「他認為公務員不敢反擊,還欺負我們家都是女人」。
 
法官提訊邱銘祥出庭,邱否認騷擾,辯稱有些證據是藍女變造,他放炮行為社維法都已裁罰,不能將新店每天放的鞭炮都算在他頭上。
 
檢察官論告指出,邱犯罪不止一次,構成累犯加重其刑要件,邱屬暴力型犯罪,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應該加重量刑。
 
檢方指控,邱銘祥2021年2月1日晚間8點40分,尾隨藍女身後,持裝有糞水的穢物朝藍女丟擲,同日晚上10點31分,邱在藍女居住社區LINE群組留言「剛剛有人掉在糞坑,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到、有看到記得跟別人分享,實在太好笑了」。
 
檢方控,2021年4月12日上午7點12分,邱在在新店便道看見藍女搭乘兒子駕駛的車輛要上班,駕車尾隨,沿途多次以超車、驟降車速方式逼車,將車子駛近藍女搭乘的車子旁,大聲叫囂,朝藍女坐的車丟擲不明物。
 
此外,邱2021年5月17日凌晨12點39分,在藍女住家附近散布「防疫破口(新店人請注意),此個案為新店人本身隱瞞確診中興路X段X號X樓,在110年5月14日於醫院檢查自費快篩後陽性」的不實傳單,檢方依多項罪名起訴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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