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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再生-KY:代子公司福建三斯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公告擬出售其持有之子公司股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1-16 17:12

第20款


公司代號:1337

公司名稱:再生-KY

發言日期:2021/11/16

發言時間:17:12:52

發言人:薛又瑋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三斯達(江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10/11/16~110/11/1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人民幣11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泉州天裕投資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10年10月29日通過組織調整案,由100%控股三斯達(香港)有限公司

出售子公司三斯達(江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權予100%控股福建三斯

達再生資源有限公司。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公司將於本交易實際完成時,另行公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買方於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日後30內分次支付總價款100%

,並於110年12月29日前完成股權移交。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據財務報表,參酌其業務經營、累積虧損及帳面淨值、

未來展望等因素,及獨立專家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聯合

事務所及澄鑫會計師事務所就價格合理性出具意見書,

綜合評估後,雙方議價達成。

決策單位: 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之比例:17.96%

占股東權益之比例:5.06%

營運資金數額: 新台幣-72,44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子公司三斯達(江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11年2月成立以來,

營運持續虧損。考量因國內外景氣等因素,大陸華東華中地區

市場開拓受阻,加諸近年江蘇地區環保及節能政策趨嚴厲,

傳統產業經商環境不易而決議出售子公司。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11月16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11月16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澄鑫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廖雲仙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6423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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