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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藉詞「按摩」非禮朋友10歲女兒胸部 48歲男侍應不認罪受審 (19:57)

48歲男侍應涉嫌於去年12月4日在天水圍的寓所內,藉詞替朋友的10歲女兒按摩,伸手入她的體育服捏了其胸部兩下,案件今(2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女童X向警方錄取會面記錄時表示,被非禮時感到難受,曾向被告表示「停手、夠啦,我想出去」。女童作供後,案件押明天再續,期間被告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涉案被告梁勝祖(48歲,侍應)否認一項非禮罪名,他被控於2021年12月4日,在天水圍某單位猥褻侵犯10歲女童X。

庭上播出女童X的錄影會面片段,X表示,生母及繼父跟被告相識約5至6年,梁的兒子亦為其繼妹的男同學,平日稱梁為「祖哥哥」。案發當日X參加學校活動後,因金錢不足購買午餐,主動致電被告並前往其家中吃午飯,之後一度離開單位,傍晚再回到被告的家中晚膳。

期間被告主動叫X和他兒子進房,並提議為X按摩為由,先用手在X的衫外腰間位置按了兩、三下,再伸手入內掃向她右胸,並捏了X的乳房兩下。X覺得難受,遂向梁表示「停手、夠啦,我想出去」,三人於是走出房外吃晚飯。

飯後,被告送X回家。X於數日後向其繼妹提及此事,並於一星期後告訴其母親。事件終由學校社工發現及協助報警。惟辯方盤問時指,當時被告並非用手為他們按摩,而是隔着被鋪用腳跟位置按壓他們的背部,惟X否認並稱感覺到是用手按摩。

另外,案件今早開審時,負責此案的警員漏帶光碟播放器和證物正本,審訊一度押後至中午12時才開始。案件主管其後到場並播放的女童X的錄影會面片段,卻未有為X及其家人的姓名等私人資料消音,遭主審裁判官施祖堯怒斥「點可能X女童名字仲可以出現在片段之中」,又指原定為2天的審訊時間應該相當充裕,但因證物「一而再、再而三」出錯而延誤審訊,反問督察「咩原因導致2日都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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