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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賭外圍罪成判120小時社服令 (11:56)

一名28歲男警涉嫌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共逾32萬元,遭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今(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張志偉指,考慮到社會服務令報告對被告的家庭崗位有正面評價,及被告表現出反省,最終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報稱警員的被告蘇靖峰(28歲)被控於去年8月13日至10月27日,多次向一名收受賭注者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並先後將逾200筆共逾32萬元的款項,轉帳至對方指定銀行戶口。

張官宣讀判決時指,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向被告處以一個中度,即81至160小時的社會服務令。法庭考慮到被告的家庭崗位有正面評價,自身亦有反省,最終接納報告建議,判以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據悉,廉署早前接獲警方轉介貪污投訴及展開調查,其後就上述罪行起訴被告,有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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