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攬家人開傀儡戶口清洗3.8億黑錢 警拘犯罪集團主腦等14人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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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凱彤(左)及楊展榮交代案情。(蘇偉明攝)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於昨日(22日)及今日(23日),展開代號「飛絮」針對詐騙及洗黑錢活動的情報主導拘捕行動,以涉嫌「洗黑錢」拘捕9男5女(23至56歲)。行動中,警方發現犯罪集團招攬家人等開設個人及公司銀行戶口,作為傀儡持有人,以收取從本地及外地詐騙所得的犯罪得益,並利用該批戶口互相「過數」清洗黑錢。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鄧凱彤表示,集團涉嫌於去年4月至今年10月期間,利用至少60個銀行戶口處理超過3.8億港元的犯罪得益,款項涉及8宗本地及42宗外地詐騙案,種類包括電話、電郵、網上情緣、投資等,案中受害人損失合共2,500萬港元。其中損失最多的受害人為一名30歲女文員,早前透過交友程式認識一名自稱居於美國的男子,對方聲稱可提供高回報、低風險的投資計劃,受害人遂將55萬港元交予騙徒,對方隨即失聯。
另外,犯罪集團會招攬他人開設銀行戶口、空殼公司及公司銀行戶口。為方便犯罪,集團利用其中1名骨幹成員位於火炭一工廈的公司地址作為運作中心,與其他骨幹成員操縱傀儡戶口。犯罪得益會於短時間內,以現金方式被集團骨幹成員取走,或轉帳至證券公司戶口及其他銀行戶口。
有見及此,警方一連兩日搜查該火炭工廈單位及其他地方,以涉嫌「洗黑錢」拘捕14名涉案男女,當中3人為集團骨幹成員,其中1人為主腦,他與其餘7名被捕人士為家人或情侶關係,暫未發現7人曾收取報酬。警方亦檢獲37萬港元現金、50張銀行卡、電話、電腦及大量銀行文件等,凍結相關銀行及證券戶口超過2千萬港元。被捕人士被帶署扣查,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至於案中其他金額,可能涉及未報案的受害人或其他案件,警方將對此作進一步調查。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楊展榮呼籲,不法分子會利用不同藉口,向市民或家人朋友借用或購買銀行戶口作洗黑錢用途,例如接收從騙案所得的犯罪得益,市民不要因一時貪念而誤墮法網。市民在沒有合理的理由下,借出或售賣銀行戶口,無論與借用或購買者是否認識,一旦戶口被用作洗黑錢,有可能已觸犯洗黑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