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單位變武器庫 警翠屏邨拘14歲黑青

202107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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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接獲線報,懷疑有人管有大量攻擊性武器。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探員,今晨(27日)7時15分,突擊搜查翠屏北邨翠楊樓一單位,檢獲大量攻擊性武器,當中包括一把蝴蝶刀、一把匕首、4把武士刀、一個火機型電槍、一個鐵蓮花、一支壘球棍及一支伸縮棍。警方以涉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一名有黑幫背景的14歲少年。
據悉,被捕少年來自單親家庭,於區內一間中學就讀中二,武器分別被收藏在背囊內及擺放於家中不當眼的位置,故家人不知情。警方經初步調查,相信該批武器暫未涉及其他罪案,但會追查其來源及會否作其他用途。警方仍在調查案件,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觀塘警區重案組督察劉啓彥表示,打擊青少年罪行一直是觀塘警區的首要項目之一,警方會透過策略性執法及加強情報搜集,並與多個機構通力合作進行教育及宣傳,以減低青少年犯罪機會,同時亦會留意區內罪行情況,採取相應執法行動以維持治安。
劉續稱,暑假期間不法分子會招攬青少年,作為黑幫的傀儡,作出違法行動,最終令青少年負上刑責。因此呼籲青少年切勿以身試法,希望家長、教師及社工各界多加關心年輕人,避免他們誤入法網。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17條,管有攻擊性武器屬嚴重罪行,任何人管有任何攻擊性武器,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罰款5,000港元或監禁2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第4條,管有違禁武器亦屬嚴重罪行,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罰款1萬港元及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